“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春天是鸟儿繁殖的季节,认识和爱护鸟儿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鸟类的保护意识和普及鸟类保护知识,4月26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临江林业有限公司、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森林公安分局共同开展“完善保护体系 护佑候鸟迁飞”联席会议,并开展了“爱鸟周”宣传。
会上,吉林森工临江林业有限公司对本辖区内鸟类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作为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应如何减少对其的威胁和干扰。本院检察官也从实际出发就如何“完善保护体系 护佑候鸟迁飞”提出建议。
随后,与会人员来到街道和社区设立鸟类科普知识与护鸟普法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鸟类知识手册,对往来居民讲解“爱鸟周”的由来,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等,意在使群众树立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意识。
下一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大与野生动物保护职能部门的协作,为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