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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 筑起保障妇女权益防护墙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安全等权益保障,依法治理侵害妇女权益问题,推动全方位保护妇女权益。

一、着力机制建设,促进工作有效运转。为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2023年底,本院在开展妇女维权工作中不断探索,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在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待窗口,针对侵害妇女权益和涉及女性犯罪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和快速办理机制,即优先安排、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快速受案的原则,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设置专门的接待窗口,可以更加直接和有效地向广大妇女传递法律保护和维权的信息,增强她们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护意识,从而帮助她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发挥维权作用。本院在办理涉及妇女的案件中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人身安全、依法享有辩护权、知情权、申诉权等,确保其受到公正、公平、合法的对待;另一方面,加强对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同时,还加强对女性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促进其悔过自新、积极向上。

三、加强协作配合联手开展法律宣传。 近日,本院联合临江林业有限公司工会,共同开展了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保护妇女权益法治宣讲会。宣讲活动以女工部成员为主体,邀请国有林区林业管理各部门女职工代表参加,检察官向女职工介绍了修订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新规定中关于在维护妇女权益保障中的检察机关职能,结合最高检相关典型案事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解妇女各项权利,同时介绍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情况。会后检察官与女职工代表互动,为其解答劳动福利、就业保障等法律问题,特别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检察职能,鼓励女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检察公益保护新内容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形成全社会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保障新格局,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探索维护妇女权益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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