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临江林区院:注重“三个强化”确保制度落实
时间:202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今年上半年,临江林区院严格落实省院和长春林区分院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临江林区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应知应会手册》,并将学习资料发到每一位干警手中,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于高检院,省院“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形成学习体会,增强强烈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强化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监督遵守“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临江林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融媒体的优势,加强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宣传。一是通过网站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做法,形成警示效应。三是深入社区发放宣传单,扩大社会影响力。四是设立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强化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
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不能有遗漏,对于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要对其采取教育、通报批评等措施。检务督察部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业务部门每月已办案件落实“三个规定”展开抽查。并要求全院干警每月按要求认真及时填报“重大事项”系统,从机制上和体制上确保“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由于本院案件较少,导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数量不多。截止2021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报送数量一共6件,其中领导干部报送2件,中层领导报送3件,一般干警报送1件,多为常态化的法律咨询及法律监督职能问询等,对于报告的内容,临江林区在严格通过系统填报的同时,加强了记录和随案监督。 
本院新闻   更多>>
·携手法治力量,共启无毒青春——临...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吉...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践行安全生产...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吉林省...
·守护少年的你,向学生欺凌说“不”...
检察文化   更多>>
·携手法治力量,共启无毒青春——临...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吉...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践行安全生产...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多维推进...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吉林省...
调查研究   更多>>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多维推进...
·临江林区检察院以党建赋能保密工作 ...
·筑牢保密安全工作防线——吉林省临...
·公检同堂培训:聚焦证据认定与分析...
·《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 护航青春...
版权所有: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举报电话:0439-5212309 办公地址:临江市鸭绿江大街239号后门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