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临江林区院按照省暨长春林区分院的相关工作要求,于4月7日利用一天时间,全面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为了确保评查效果,根据省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临江林区院案件管理部门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限定了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为2021年第一季度的各业务部门的全部案件,同时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的依据和标准,并要求注意查找办案部门在案件审查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为了强化办案人的责任意识和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警示督促作用,组成了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骨干参与的评查小组,对共计4件案件卷宗实行交叉互查,并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反映的数据相对照,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体互评。
经过认真细致的评查,没有发现问题。经过案件管理部门的梳理汇总和分析,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直接反馈给办案部门及具体的办案人,并督促进办案部门立即整改。
采用交叉互查、集体互评的方式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不但使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引起了业务部门的充分重视,而且也使“问题案卷”的办案人自我警醒,进一步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行为,有效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今后更好的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起到了促进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