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业团队。为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一把手”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安排专人主要负责扫黑除恶综合性事务,选择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且承办过涉黑恶案件的检察官,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复杂疑难涉黑恶案件。
二、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犯罪。为进一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近日,针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我院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件引导侦查,由于该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行为恶劣,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逮捕,我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通过召开检委会,组织富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委员会委员,集中讨论、分析具体案件情况,研讨是否批准逮捕,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办案的作用,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听取群众办案意见,从而大大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三、依托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为逐步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依托《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不断壮大学习宣传范围。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微博号等多个宣传平台,制作、推送多种形式的媒体产品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线下,扫黑除恶办公室通过以案释法和现场讲解的方式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积极向人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帮助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发现黑恶线索积极举报,共同打击黑恶犯罪势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提升群众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