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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时间:2024-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业团队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一把手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安排专人主要负责扫黑除恶综合性事务,选择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且承办过涉黑恶案件的检察官,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复杂疑难涉黑恶案件。

二、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犯罪。为进一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近日,针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我院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刘某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件引导侦查,由于该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行为恶劣,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逮捕,我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通过召开检委会,组织富有办案经验的检察委员会委员,集中讨论、分析具体案件情况,研讨是否批准逮捕,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办案的作用,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听取群众办案意见,从而大大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三、依托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依托《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不断壮大学习宣传范围。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微博号等多个宣传平台,制作、推送多种形式的媒体产品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线下,扫黑除恶办公室通过以案释法和现场讲解的方式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积极向人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帮助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发现黑恶线索积极举报,共同打击黑恶犯罪势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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