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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办案
时间:2024-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办案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高质量法律监督工作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加大刑事检察办案力度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切实加强案件质量和案件效果。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为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效能,提升案件办质效,从源头规范执法司法。自2022年,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检警双方依托该办公室,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不定期召开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双方就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及信息共享等内容达成一致,为今后双方办案的衔接配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提前介入,延伸检察职能。公安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中,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开展提前介入工作,检察官对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过程中进行同步引导,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补强方面,明确取证细节性问题,提出介入侦查意见,有效排除证据矛盾,完善证据体系,确保案件质量,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提前介入2件。通过提前介入,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侦查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和标准,及时、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保证了监督的及时、准确、有效,提高了对侦查活动的质效。

三、开展侦查监督,确保办案效果。在提前介入中发现公安机关有应该立案而未立案,及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又没有充分理由的,制发《立案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保证了案件质量,确保了案件不流失。发现公安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我院,从而确保纠正违法通知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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