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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协作配合筑牢燃气安全保护司法屏障
时间:2024-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深化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与应急市场监管、商务、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打造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司法保护屏障共同实现燃气安全领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

一、建立协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我院与应急市场监管、商务、城管等主管单位联合签订《关于建立临江市燃气安全治理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推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推动燃气安全领域建立长效机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燃气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二、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建议。

为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保护领域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院就督查整治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一步推进落实整改召开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临江市商务局、临江市应急局、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江市森工街道等多家单位,针对督查整治瓶装燃气安全隐患问题,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依法履职,助力瓶装燃气使用安全。

三、开展“回头看”,筑牢司法屏障。

为加强瓶装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我院就办理的一起瓶装燃气安全领域案件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全力守护燃气安全,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餐饮商户存在的瓶装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联合临江市商务局、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燃气使用情况一同开展有关活动。行动中,对照标准,对经营性使用瓶装燃气环境、燃气灶具等进行检查,若发现个别商户依然存在报警器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督促商户立即整改完毕,提醒商户如何使用瓶装燃气,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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